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2018年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第二批入驻企业/团队的通知
为了给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平台及实践场所,以创业带动就业,现招募2018年 第二批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企业/团队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孵化基地),现将相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孵化基地简介
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 的领导下,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指导与管理的创新创业孵化场所,是2017年经沈阳 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认定的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场地位于L114,拥有56个办公卡位及接待区, 讨论区,小型路演区等空间。基地对入孵项目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和创业信 息咨询等专业服务。帮助团队分析、解决创新创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聘请专家、学者和企业 家为基地顾问,提供包括管理、营销、技术、法律、财务、心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旨在营造和丰富 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培养和提升学生自主创新创业能力,打造和选树创新创业典型,构建和孵化创新 创业团队。
二、入驻企业/团队可享受补贴优惠政策
(一)入驻企业可以享受基地合作外账会计费补贴100元/月。
(二)入驻企业/团队注册开户,可享受孵化基地合作银行的开户相关优惠政策。
(三)孵化基地将组织入驻学生企业申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提供的沈阳市大 学生创业场租补贴。
(四)协助申请各级各类双创政策优惠或补贴事项。
(五)免费提供日常财务、法律及创业指导方面的咨询。
(六)免费参与创业培训工作坊等双创活动。
(七)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的创新创业竞赛。
三、入驻场租
为培养创新创业学生企业/团队的成本和风险意识,同时提升孵化基地的服务水平及基地办公设 施条件,孵化基地拟自2018年7月1日起,对入驻企业/团队收取低额租金,参考收费形式如下:
(一) 创业企业场租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 租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28号),享受场租全额补贴。
(二) 创新创业团队(非企业)象征性收取低额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见后续通知。场租费用将以反哺创新创业企业/团队为原则,用于孵化基地设施维 护,改善办公条件,孵化培训及服务等方面。同时,孵化基地将对规范化经营及优质化发展的企业/团 队,以及年终考核优秀的企业/团队给予一定的扶持奖励。
四、申请对象
沈阳建筑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及企业(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 生)、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项目团队及企业、师生共创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及企业等。
五、入驻条件
(一)入驻项目基本条件 应属于“技术服务型、产品开发型、商业服务型”的项目,分为创新团队、创业团队、 创业企业三类。
1. 创新团队,主要开展技术研发,需依托专业背景,且团队成员需跨专业组合;
2. 创业团队,准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计划于近期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
3. 创业企业,即工商注册企业,为已通过工商注册的创业实体(团队)。
(二)入驻项目类型 科技创新类、文化创意类、现代服务类、工程设计类、商贸类、动漫设计类等创新创业项目。
(三)优先审核批准的项目 目前基地剩余办公卡位数量为22个,每个入驻企业/团队限额至多申请3个卡位,本次拟招募企 业/团队数量为7-8个,孵化基地将对满足如下标准的项目进行优先审核批准入驻。
1.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与专业结合的项目;
2.校级、省级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项目;
3.对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
4.2018届毕业生团队项目;
5.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的学生企业及计划近期注册并按照企业运营的学生团队。
(四)原则上不予审批入驻的项目 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快递等项目和需 要从事生产加工的项目。
六、入驻程序
(一)申报(即日起至6月15日)
各项目团队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到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以待审核。
(二)初审(6月18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对提交的入驻申请材料、商业计划书以及组织资质等进行初审,并出 具初审意见。
(三)评审(6月20日)
组织通过初审的创新创业企业/团队进行答辩,企业/团队需要准备PPT汇报材料,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可行性分析、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孵化基地邀请创新 创业导师专家组进行评审后,公示入驻名单。
七、上交材料要求
(一)已通过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申请入驻相关资料:
1.《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见附件1);
2.《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见附件2)或PPT格式的项目计划汇报文 件;
3.《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经更换三证合一,则交副本即 可)及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以及报表附注等;
6.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入驻项目,申请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 关测试报告;
7.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二)创新项目、准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申请入驻相关资料:
1.《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见附件1);
2.《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见附件2)或PPT格式的项目计划汇报文 件;
3.《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团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4.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入驻项目,申请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 关测试报告;
5.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6月15日17: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L115,大学生创 新创业及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材料”命名,发送至 sczx_sj@163.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溪 联系方式:24690728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
2.《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
3.《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
4.《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团队情况统计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