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沈阳建筑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 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 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8]2号)和《辽宁省教育厅 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选拔赛的通知》(辽教办[2018]62号),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 业教育成果,搭建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经研究,定于2018年5月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 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 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 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 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 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 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 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全省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由沈阳建筑大学主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及 发展中心承办并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 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 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 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 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 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 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 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 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 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 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 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 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 料。
五、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硕士)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不含在职生,具体详见以下 内容。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 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年5月31日 (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 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 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 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5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 (2015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 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 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 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 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 2018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 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 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 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3-10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 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 辽宁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 少于1/3。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 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详细内容见文件《关于开展我校报名参加第四届辽宁省“互联网+”大学 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暨“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通知》)
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 各高校要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各自对接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 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 兴。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七、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分为网络报名、作品提交、校级 网评、校级复赛。
八、赛程安排
1.网络报名及作品提交(4月19日-5月6日)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 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参赛团队可通过登 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上传项目书。各学院应及时将参赛报名情况汇总上 报。
2.校级网评(5月7-13日)
初赛阶段主要对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 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互联网+校赛工作坊辅导(5月14-20日)
对进入校级决赛的参赛团队项目开展一期工作坊,对项目进行打磨。
4.校级决赛(5月21-25日)
学校决赛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展示及答辩。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 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 队介绍等。可进行视频演示或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5.省赛、国赛(6-10月)
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复赛(6-7月)、全国总决赛(10月)。
国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为参赛团队提供项目展示、创业指导、投资对接等服 务。各项目团队可以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相关信息。
九、评审规则
校赛参照国赛评审要求,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 容。
十、大赛奖励
校赛设金奖、银奖、铜奖。每个奖项获奖数量根据参赛项目总数确定。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获奖学生享受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的政策奖励。
对获得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资格的项目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并进一步落实国家及辽宁省的 相关奖励政策。
十一、宣传发动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含青年教师等博士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 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 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 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 撑。
十二、材料上报
教学单位申报和职能部门推荐相结合,各学院需要上交纸质版《沈阳建筑大学第四届“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于2017年5月7日前交至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 中心(L115室),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czx_sj@163.com。
十三、联系方式
1.沈阳建筑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QQ群为:732142613,请报名团队 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校赛联系人
联系人:董炀 周晓茜 联系电话:24690728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辽宁省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四届中国“互 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3.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产品操作手册-学生端
4. 沈阳建筑大学第四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