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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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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时间:2021-12-13 00:00 至 2021-12-31 00:00

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建筑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是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沈建教字(2021)46号)及关于印发《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三全育人”工作要点》的通知(沈建党发(2021)31号)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试点运行“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暨大学生创新创业院级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运行时间及运行范围:

时间:2021年10月

学院:机械学院、管理学院、建筑学院、外语学院

学生:2021年入学大一学生

教师:试点学院全员专任教师

二、学分及教分

学 分:项目结题,学生个人成绩及格及以上获得1学分

教分:项目结题,指导教师每指导一名学生获得2教分

成绩优异的项目及学生可参与下一年度校级大创项目。

三、选题来源

指导教师可根据在研课题中的子项目;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开放实验室或创新教育基地中的综合性、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合自己的科技开发而目和企业合作课题;选择适合学生参与的实践教学指导内容为本科生导师制项目内容。

四、运行办法:

1.学院积极落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相关工作,统计参与教师人数及审核整理教师申报的项目,保证项目质量。

2.学院组织全员专任教师网上填报项信息(http://sjzu, dcplan . cn /)

3.学生网上选择与专业相关或者有浓厚兴趣的项目,每名学生只可选择1项。(可跨学院填报)

4.指导教师在团队内设立一名项目负责人(学生),指导时间、地点、项目完成情况及出勤率等由项目负责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每月上传到大学生创新创业网(寒暑假除外)。

五、项目拟定须知

1.为提高项目质量,每个团队学生数为5—8人,教师数为1—2人,每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8人。

2.指导教师可设置团队成员顺序,设定为一号的学生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学生)需在全部成员报名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整体信息填写并提交。

3.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特点有针对性的对每名学生进行项目指导及就业规划,教师指导团队时长参照实习周一周计算,指导团队次数不少于8次,时间及地点可根据指导内容自行调配。

4.已经立项的选题不得重复申报(已立项的指导教师相同课题方向的选题不得换负责人重复申报)。

5.团队一旦确立,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换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

6.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及表现予以相应的个人成绩。

7.学院负责结题验收,组织专家评审并提交项目成绩(具体事宜参照附件3)

六、申报流程:

1.选题发布:(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0月31日)

试点学院组织专任教师根据(附件1)操作流程在网上进行选题发布。

2.由学院本科导师制联络教师填报《沈阳建筑大学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员联络信息表》(详见附件4),并于10月29日下班前发送电子版到 sczxsj @163. com 。

3.项目选择:(2021年11月1—2021年11月7日)

试点学院组织学生网上选择项目,未进入团队的学生可在网络平台查看项目并进行项目选择。(选择项目流程参照附件:2)

4.项目认定:(2021年11月8—2021年11月12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平台管理员针对所有项目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成功后则认定为项目立项申报成功。

七、具体项目周期时间节点安排

项目周期:2021年10月—2022年7月

项目完成;2022年7月1日前

结题验收:2022年7月1日—2022年7月10日

八、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组织教师、学生积极参与。

2.安排专人负责本科生导师制的管理工作,对申报选题的真实性及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

3.对涉及学生跨学院选择项目由项目负所在学院负责,若考虑项目专业性相关性,指导教师可在项目简介中提出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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