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双选对接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选拔、培育工作,通过大创项目的开展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意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大学生创业能力及实践动手能力,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展开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校级项目选题对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选题对接旨在为师生双方提供一个沟通的平台,为项目寻找最合适的学生团队及指导教师,以轻松灵活而又积极热烈的形式加强师生间的学术交流,引导同学们主动关注科研发展的最新动态,指导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实践能力。
二、选题来源
创新训练项目应体现学术性、创新性或实用性,创业训练项目应以科技型创业为主,鼓励与前期创新项目的成果相结合,方案设计应注重可行性,创业实践项目应基于创业训练项目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为已创办公司的项目)。项目选题来源分为教师拟定和学生自拟两类。
(一)教师拟定项目
我校在职教师均可申报,每个项目将选择1-2名指导教师,其中必须有一名相关学科的我校在职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担任指导教师,教师可根据自身科研情况,在以下项目范围中选取适合学生参与并指导开展的项目:
1.教师在研课题中的子项目;
2.结合学校有关重大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3.开放实验室或创新教育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4.社会科学研究课题;
5.结合自己的科技开发项目和企业合作课题;
6.其他研究价值较高项目,或具有挑战性的实践项目。
(二)学生团队自拟项目
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四年制以2至3年级学生为主,五年制以2至4年级学生为主。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学生团队可结合团队成员兴趣爱好、专业背景,自发组成3-5人团队,并讨论形成项目意向,包含:
1.针对参与开放实验、科技竞赛或社会实践项目中发现的问题而设计的综合性创新实验与实践项目;
2.结合专业特点及个人兴趣的研究项目;
3.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4.学生独立承担的社会、企业委托项目;
5.针对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或服务开展的创业类项目;
6.其他具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三)项目拟定须知
1.为提高大创项目质量,每名教师只可参与指导1项,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只可参与1项,作为项目组成员可参与2项。
2.如已形成完整的指导教师与学生团队,则由项目负责人(学生)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整体信息填写。
3.已经立项的选题不得重复申报(已立项的指导教师相同课题方向的选题不得换负责人重复申报)。
4.团队一旦确立,可在项目团队成立的情况下减少不必要人员,不得增加或更换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
5.为提高项目质量体现立项本质,本年度将重点对本科学生对于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参与度进行考核 (如指导教师阶段性评价,中期及结题打分等方式),具体考核办法另行通知。考核未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大创项目的申报资格。
三、申报流程
1.选题发布(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6日)
自拟项目的教师与学生团队按照附件1、2中的操作流程在网上进行选题发布。
2.项目双选(2021年3月7日-2021年3月12日)
未形成完整团队的老师与学生可在网络平台查看项目并进行项目双选。
注:在选题发布和项目双选阶段学生应及时关注网站进度并将项目立项信息填写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或信息不完整的不予立项。
3.项目认定(2021年3月15日-2021年3月16日)
①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平台管理员针对所有项目(包括直接发布及网络双选项目)进行线上审核,审核成功后则认定为项目立项申报成功。
②成功申报的项目结果将反馈给各二级学院,由学院大创项目联络教师填报《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管理员联络信息表》(详见附件3),并于3月10日下班前发送电子版到sczx_sj@163.com。
4. 院级项目评审(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2日)
①各学院成立不少于3人的评审专家组对成功申报项目的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综合评审;
②校级项目名额按照各学院申报项目比例进行分配(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根据申报结果向院级管理员反馈);
③请各学院于2021年3月22日下班前将附件4中内容填写并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共两份)发送至sczx_sj@163.com。
5.材料汇总,校级项目立项评审(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9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上交的申报校级立项项目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2021年度校级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与国家级项目。
四、具体项目周期时间节点安排
项目周期: 2021年4月-2022年4月
项目中期: 2021年10月30日前
项目完成: 2022年4月1日前
结题验收: 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动员教师、学生积极参与。
2.安排专人负责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管理工作,对申报选题的真实性及申报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做好项目选题推荐工作,确保大创计划的顺利实施。
3. 对涉及跨学院的项目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负责,若考虑项目专业性相关而存在的项目归属学院争议,可由学生与两学院协商后在报名信息项目所属学院一栏自行选择。
联系人:杨 璇
联系方式:24690728
附件1. 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大创项目双选流程(教师端)
2. 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大创项目双选流程(学生端)
3. 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管理员联络信息表
4. 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