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对沈阳建筑大学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结果公示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序进行,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项目双选对接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沈建创通字【2020】4号)文件,学校开展了2019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网络双选活动,经过项目双选、资格审查、学院评审、统筹评审等环节,共批准62个项目为校级A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64个项目为校级B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院级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2)。
一、具体项目周期时间节点安排:
项目周期:2020年7月-2021年7月 项目中期:2020年12月30日前 项目完成:2021年7月1日前 结题验收:2021年7月31日前
二、项目验收方式
1.省级及以上项目 采用现场答辩评审及成果验收方式(具体结题成果要求立项时另行通知)。 2.校级A类项目、校级B类项目(院级项目) 由各学院组织项目验收评审工作,并报送验收结果及成果情况。
三、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及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20】67号)要求,学校组织专家以网络评审的方式择优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四、项目要求
1.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认真指导、检查、监督本单位立项项目进展,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 2.请各单位立项项目管理按照《沈阳建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沈建教字【2012】45号)执行。 3.项目一经立项,并录入“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网”后,项目名称、项目组负责人、项目成员、指导教师信息不得更改。 4.项目采用过程跟踪记录的方式,自2020年7月起,每双月末需登录系统上传“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表”(详见附件3),此项工作将作为中期答辩和结题答辩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1.请各团队学生负责人备注“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加入QQ群953878395(20年校级A类项目负责人群)、QQ群953292718(20年校级B类项目负责人群); 2.请各指导教师备注“学院+姓名”加入QQ群908290869(20年大创指导教师交流群)。
六、其他说明
为保证项目评选公平公正,现将2020年大创项目校级A类、校级B类立项名单面向全校进行公示,如发现项目本身或评审流程有任何问题,请于2020年7月17日前实名向双创中心反映,并将反映内容发送至双创中心邮箱sczx_sj@163.com。
附件: 1.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A类项目立项名单 2.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B类(院级项目)项目立项名单 3. 2020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过程记录表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 二〇二零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