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招募2019年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第二批入驻企业/团队的通知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 发〔2018〕32号)的精神,为了给我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平台及实践场 所,全面升级创新创业服务,切实提升创业带动就业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能力显著 增强,特招募2019年第二批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企业/团队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以下 简称孵化基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孵化基地简介
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创新创业教育指 导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指导与管理的创新创业孵化场 所,于2017年11月获得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17年度沈阳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2018年 8月入选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18年第一批省级备案众创空间,2018年10月获得沈阳市科学技 术局第三批“沈阳市众创空间”称号。2018年6月,孵化基地正式加入亚洲企业孵化协会 (AABI),成为其孵化器会员单位。孵化基地位于L馆 114,拥有56个办公卡位及接待区, 讨论区,小型路演区等空间,对入孵项目提供创业培训、经营管理指导、创业项目推介和创 业信息咨询等专业服务,聘请专家、学者和企业家为基地顾问,帮助团队分析、解决创新创 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旨在营造和丰富校园创新创业文化,培养和提升学生自主创新 创业能力,打造和选树创新创业典型,构建和孵化创新创业团队。
二、入驻企业/团队可享受补贴优惠政策
(一)入驻企业可以享受孵化基地合作外账会计费补贴100元/月。
(二)入驻企业/团队注册开户,可享受孵化基地合作银行的开户相关优惠政策。
(三) 孵化基地将组织入驻学生企业申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提供的 沈阳市大学生创业场租补贴。
(四)协助申请各级各类双创政策优惠或补贴事项。
(五)免费提供日常财务、法律及管理等方面的咨询。
(六)免费参与创新创业工作坊等双创活动。
(七)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各级的创新创业竞赛。
三、申请对象
沈阳建筑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及企业(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 博士研究生)、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创业项目团队及企业、师生共创的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及 企业等。
四、入驻条件
(一)入驻项目基本条件 企业/团队所从事研究、开发、生产的项目或产品及其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 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2016〕32号文)(见附件)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中国高新 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见附件),入驻类型分为创新团队、创业团队、创业企业三 类。
1. 创新团队,主要开展技术研发,需依托专业背景,且团队成员需跨专业组合;
2. 创业团队,准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计划于近期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团队;
3. 创业企业,即工商注册企业,为已通过工商注册的创业实体(团队)。
(二)优先审核批准的项目 目前孵化基地剩余办公卡位数量为24个,每个入驻企业/团队至多申请2个卡位,本次拟 招募企业/团队数量为10-12个,孵化基地将对满足如下标准的项目进行优先审核批准入驻。
1.研究生参与的与科研成果紧密结合的商业化项目;
2.具有创新性和良好的市场潜力,与专业技术结合的项目;
3.校级、省级及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项目;
4.对我校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项目;
5.2019-2020届毕业生团队项目;
6.已经完成工商注册的学生企业及计划近期注册并按照企业运营的学生团队。
(三)原则上不予审批入驻的项目 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快递等 项目和需要从事生产加工的项目。
五、入驻程序
(一)申报(即日起至9月19日)
企业/团队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到所在学院,由学院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统一提交到大学 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L115A以待审核。
(二)初审(9月20日-23日)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对提交的入驻申请材料、商业计划书以及组织资质等进行初 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三)评审(9月24日)
组织通过初审的创新创业企业/团队进行答辩,企业/团队需要准备PPT汇报材料,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背景、项目内容、可行性分析、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 孵化基地邀请创新创业导师专家组进行评审后,公示入驻名单。
六、上交材料要求
(一)已通过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申请入驻相关资料:
1.《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见附件1);
2.《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见附件2)或PPT格式的项目计划汇 报文件;
3.《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4.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已经更换三证合一,则 交副本即可)及复印件;
5.企业2018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 报表附注等;
6.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入驻项目,申请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 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7.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二)创新项目、准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申请入驻相关资料:
1.《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见附件1);
2.《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见附件2)或PPT格式的项目计划 汇报文件;
3.《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团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
4.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入驻项目,申请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 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5.可以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文件及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有效参考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9月19日15:00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L115A,大 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申请入驻孵化基地材料”命名,发送至 sczx_sj@163.com。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溪 联系方式:24690728
附件:1.《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
2.《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计划书》
3.《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企业情况统计表》
4.《沈阳建筑大学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入驻团队情况统计表》
5.《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2016〕32号文)
6.《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
大学生创新创业及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